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