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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青年人才落户奖励

新津区 落户政策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对首次落户新津且在津就业的青年人才,满一年的给予0.3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3)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824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