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孤儿等特殊群体儿童年满18周岁后继续就读基本生活费保障
市本级
子女教育
市民政局
政策内容
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仍在公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初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