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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等特殊群体儿童年满18周岁后继续就读基本生活费保障

市本级 子女教育 市民政局

政策内容

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仍在公办初中、公办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等高等院校就读的初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