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以市委“1357”工作总思路为统领,落实《关于印发<崇州市推进“蜀城英才绿卡·五安工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崇委人才〔2023〕2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崇州市妇联与崇州上银村镇银行联合制定崇州市巾帼创新创业金融扶持政策,推出“巾帼贷”金融产品,旨在为我市广大创新创业女性在带头推动产业发展、解决创业资金瓶颈、促进女性就业等方面提供不超过7000万元的政策性贷款,具体程序如下: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崇州市范围内创新创业的女性。
(二)申请条件
1、在本市开展经营的个人、企业或在崇州市有固定住所、场所,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的女性,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
2、在工作、生活中符合女性群体的道德标准,具备良好的口碑;
3、符合银行授信准入条件。
二、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
三、贷款额度
个人信用贷款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采用其他担保方式的,单户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贷款用途
1、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投入所需要的资金;
2、创业及固定资产投入;
3、扩大生产经营投入;
4、其他创新创业所需资金。
五、贷款流程
申贷主体自愿申请,经所在辖区妇联组织推荐备案,发放贷款的程序。
1、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有需求的女性向镇(街道)妇联或功能区党群部提出书面申请,由镇(街道)妇联或功能区党群部对申请人个人条件进行初审,同意推荐上报的,向市妇联备案并填写《崇州市“巾帼贷”个人信用贷款备案表》或《崇州市“巾帼贷”个人担保贷款备案表》(附件1、2),市妇联统一将备案表提交经办银行。
(2)企业申请。有需求的企业向镇(街道)妇联或功能区党群部提出书面申请,由镇(街道)妇联或功能区党群部对照申请企业的条件进行初审,同意推荐上报的,向市妇联备案并填写《崇州市“巾帼贷”企业担保贷款备案表》(附件3),市妇联统一将备案表提交经办银行。
2、贷前调查。经办银行应在收到备案表后,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居住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进行贷前调查。
3、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应当在贷前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审核,确定贷款额度,办理贷款手续。
4、贷款发放。经办银行为女性创业信用贷款开通绿色贷款通道,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的发放工作。
六、优惠政策
1、银行发放贷款利率按同期同类贷款下浮20-30进行定价,根据申贷人资信情况,贷款执行利率最高不超过6.5;采用房地产抵押担保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执行利率可再下调10-15;
2、获得过崇州市及上级妇联组织授予的三八红旗手(标兵)、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最美系列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和企业,崇州市及以上其他部门认定的优秀女性人才或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的和持有“蜀城英才绿卡”的女性,由市妇联在单户最高100万元额度内按贷款当期的一年期LPR利率进行100利息补贴,贷款可享受连续两个年度的贴息;如遇上级妇联组织或本级部门有贴息政策的,申请人可重复享受贷款利息补贴,但贴息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实际产生的利息;已享受过“巾帼贷”贴息政策的申请人不再重复享受;
3、未获得上述荣誉称号及不持有“蜀城英才绿卡”的不享受利息补贴,但可享受银行利率优惠政策;
4、银行协助借款人(个人、企业)取得各项贷款利息政策性补贴。
七、贴息流程
经市妇联备案后符合贴息的贷款,可在贷款发放后每个季度向市妇联提交贴息申请,并填写《崇州市“巾帼贷”贴息申请表》(附件4),由市妇联审定后向申贷人发放利息补贴资金。由于贴息额度有限,贴息名额以首次提交贴息申请表时间为准,按顺序发放,贴息额度用完为止,若仍有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将递延到次年享受。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2023年9月5日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崇州市妇女联合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