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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龙泉驿区青创园入园扶持政策

龙泉驿区 就业创业 团区委

政策内容

一、场地扶持
(一)青创园提供最高三年免除房屋租金、水电费、物业费和网络费用的办公场地支持。
(二)提供免租金的创业公寓住宿。每间创业公寓为套三户型,每个项目可申请一间。
(三)对于招聘中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企业,提供最长14天的免费青年人才驿站住宿用以过渡,驿站申请根据驿站空余床位决定。
二、政策扶持
(一)对企业获得表彰或资质的奖励
1.申报条件:
(1)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所有在孵项目。
(2)参与国标制定、获得高企称号的按照国家级表彰标准进行补贴;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入库按省级表彰标准进行补贴;
(3)所获奖项已领取过青创园相关补贴的,不重复申领。
2.支持标准:
国家级表彰,一次性奖励5000元;省级表彰,一次性奖励3000元;市级表彰,一次性奖励1000元。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条件:
(1)入驻青创园的所有未申领过此项补贴的在孵项目;
(2)带动或新增就业人员6人及以上;
(3)正常经营并连续纳税3个月以上的,在创业一年之内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4)已申领人社局10000元大学生创业补贴的项目不重复申领。
2.支持标准
每个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三)场地补贴
1.申报条件:
(1)租赁工业厂房、商业写字楼、农业用地的所有在孵项目。
(2)已领取过青创园该项补贴的,不重复申领。
2.支持标准:
(1)租赁生产厂房,第一年按年租金100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0元);第二年按年租金5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租赁农业用地,三年内按年租金的50进行补贴(每个项目每年补贴不超过1500元/亩,面积不超过5亩)。
(3)租赁商用写字楼,第一年按年租金10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第二年按年租金50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申请条件

青创园在孵企业

咨询电话

青发部:8845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