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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关于给予柔性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补贴支持的实施方案

彭州市 住房安居

政策内容

一、支持措施
对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引进到彭州市,且在彭州市购买商品住房的高端人才,给予一定金额的购房补贴支持。
二、适用对象
购房补贴支持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类人才,或《彭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分类目录(试行)》中“国际顶尖人才、国家领军人才”资格条件。
(二)在彭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头部企业、重点项目或重点机构中担任高管、首席研究员、学术领头人、学科带头人、出资人、项目负责人等重要职位。
(三)在某领域为彭州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四)在彭购买商品住房且未享受其它政策性优惠。
(五)不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购房补贴支持条件的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给予所购房屋成交价33的购房补贴支持,最高75万元。
四、附则
(一)柔性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补贴的申领程序和管理机制按《彭州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所列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头部企业、重点项目或重点机构等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关系均须在彭州市。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彭州市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后在我市购买的商品住房,且符合本方案适用对象条件的,纳入本方案支持措施范围。
(四)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之日以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为准,购买存量房的购房之日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五)本政策措施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8346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