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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彭州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实施办法—引进人才服务政策

彭州市 落户政策 子女教育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本办法所指引进教育人才应是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所需的具有一定层次的专业型人才或高学历人才,政治素质好,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较高,对优秀学生培养、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包括:
(一)正高级职称教师;
(二)省级特级教师(校长);
(三)市(地、州)级特级教师(校长);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五)在国家级(省级)重点中学任教且取得副高级职称两年以上、曾获当地县(市、区)及以上表彰、个人专业赛课获市(地、州)及以上奖项者;
(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七)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的,在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优秀人才。
人才服务:
(一)新引进教育人才可直接落户彭州市;
(二)新引进教育人才未成年子女就读彭州市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市教育局从优安排;
(三)新引进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可申领“天彭菁英绿卡”,享受政务服务绿色通道、指定公共区域免费停车、旅游景点免费游览、餐饮住宿折扣、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综合人才服务;
(四)新引进教育人才配偶有到彭州市就业意愿的,由就业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咨询电话

彭州市教育局:028-83708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