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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简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

简阳市 子女教育 简阳市市委组织部、简阳市教育局

政策内容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
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简阳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简阳
市委 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改革创新战略实施意
见>的通知》(简委发〔2017〕166 号)和《中共简阳市委 简
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简委发〔2017〕23 号)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待对象
根据《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
行)》,我市引进的以下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享受本优待办
法。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四川省“千人计划”、
“蓉漂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我市急需的相关专业的
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以上资格人员,中级及以上社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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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师;
(四)博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的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
(五)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全国优
秀教师、省、成都市特级教师,省市(州)优秀教师(教育工
作者)和省市(州)学科带头人;
(六)其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急需紧缺专业高
层次人才。
二、优待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可以根据
本人意愿申请到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公办幼儿园
就读。中途插班(转学)就读的,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
提下,根据就读者意愿和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二)义务教育阶段
优待对象的适龄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
级,可在我市范围内一次性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中途插班
(转学)就读的,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就读
者意愿和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高中教育阶段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优待对象非本市户籍子女,可享受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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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待遇。已在普通高中就读的优待对象子
女,申请转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在“同级互转”的原则下,
可选择相对较好的学校就读。
三、入学申请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需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的,可到市教育局领取《简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按要求填报并审签后,由市教育局通知相关学校办理入学手
续。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一般应在新学年招生工作期间(5-8
月工作日)办理好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宜
本优待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简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职称  
学历(位)   毕业学校、院(系)及专业   引进时间
工作单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来简后工作表现及业绩  
 
子女姓名   子女性别   子女身份证号码  
学籍号码   小学毕业学校
(初中生填写)   拟就读学校及年级 1、
2、
工作单位意见 市委组织部意见 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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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2721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