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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彭州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激励措施

彭州市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本办法所指的引进(含公开招聘,下同)人才应是彭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所需的具有一定层次的专业技术或知识水平,且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进入卫生事业单位的人才,其政治素质好、医德高尚、技术精湛、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主要包括:
(一)一类人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二类人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三类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且取得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全日制本科生;
(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
激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引进人才,根据其现实表现、工作实绩、民主测评、年度考核等情况,经综合考评合格后,5年内给予人才津贴。
(一)一类人才:每人每年给予人才津贴10万元;
(二)二类人才:每人每年给予人才津贴7万元;
(三)三类人才:每人每年给予人才津贴2万元;
(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

咨询电话

彭州市卫健局:6903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