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注册地、税收及统计关系在新津的企业;
(2)重点支持符合新津主导产业方向的企业;
(3)2022年及以后获得经证监会或中基协备案的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原股东增资、明股实债除外);
(4)实际控制人在新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和个税;
(5)在津注册一年以上;
(6)通过政府性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审核;
(7)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管委会申报。
(3)审核单位:区新科局牵头按照《成都市新津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