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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在津高(职)院校毕业生留津率补贴

新津区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鼓励在津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留津工作,按照留津率超5、10、15,分别给予高校最高30万、50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津高(职)院校;
(2)毕业生留津率达到相应标准。
申报渠道:
(1)由在津高(职)院校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区教育局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区教育局。
(3)审核单位: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8251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