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在津高(职)院校毕业生留津率补贴
新津区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鼓励在津高(职)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留津工作,按照留津率超5、10、15,分别给予高校最高30万、50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津高(职)院校;
(2)毕业生留津率达到相应标准。
申报渠道:
(1)由在津高(职)院校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区教育局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区教育局。
(3)审核单位: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
8251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