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符合企业高管认定标准;
(2)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3)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4)申报人一年内参加多次研修的,在补贴标准范围内按就高原则每年仅补贴一次。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