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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工匠和农业人才评选奖励

新津区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支持标准:
对新获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匠(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新津工匠的,给予最高3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对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可给予最高2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细则解读:
国家级、省级、市级工匠(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新津工匠分别按照3万元/人、2万元/人、1万元/人、0.6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成都市十佳高级、优秀高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分别按照2万元/人、1万元/人、0.6万元/人的标准进行奖励。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新津申报评选为“大国工匠”“四川工匠”(“天府工匠”)“成都工匠”“新津工匠”,国家级、省级、市级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十佳高级、优秀高级、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等;
(2)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农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3)工作单位在新津。
申报渠道:
(1)由人才或所在单位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由个人或所在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或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各类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区总工会审核工匠、劳模和五一劳动奖章相关人才。

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13981752484;82485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