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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飞地孵化器招商引智人才(项目)

新津区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支持标准:
对经认定的招商引智人才(项目),可不受地域、户籍、社保等限制,享受本政策“第二条”相关奖励,即:对新引进与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学历型、技术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可申领最高5万元生活补贴。上述人才在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服务期每满一年,再给予最高2.4万元奖励,奖励时间最长3年。
细则解读:
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奖励5万元/人,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在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服务期每满一年,再分别给予人才2.4万/人、1.2万元/人、0.6万元/人奖励,最长3年。奖励人数不超过项目使用飞地孵化器工位数的120。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签订相关项目合作协议并在新津注册独立法人;
(2)入驻飞地孵化器的项目;
(3)青年人才为45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与入驻飞地器孵化项目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且由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为个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享受入驻飞地孵化器项目服务期每满一年相关奖励的人才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5)职称证书要求:按照国家、省、市职称有关政策规定,经过评定、以考代评等程序,取得经职称管理权限部门(人社部门)核准的中级职称及以上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除国家人社部、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在蓉央企或国企直接发放的职称证书外,其它企业发放内部使用的职称证书不属于本申请办理范围。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投促局。

咨询电话

区投促局:6970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