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2)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3)在企业一线工作的优秀职工,原则上非学历型、技能型、技术型一线职工占总申报人数比例不低于50,若低于50需提交企业职工名单和企业情况说明。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