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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引才工作站和飞地孵化器扶持资金

新津区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支持标准:
对在区外设立引才工作站和飞地孵化器的高校院所、重点企业、人才机构、行业协会等,可给予1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年10万元运营补贴,补贴时间最长3年。
细则解读:重点企业包含区属国企。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津高校院所和注册地在新津的重点企业、人才机构、行业协会等在新津区外设立引才工作站或飞地孵化器;
(2)由新科或人社部门批准认定。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新科局审核飞地孵化器;区人社局审核引才工作站。

咨询电话

区新科局;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67775568;824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