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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人才安居政策

新津区 住房安居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企业引育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或产业园区配套住房,享受相关安居政策。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中的A、B、C、D、E类高端人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骨干人才。
申报时间:凡符合条件的人才,均可在正常工作日内向相关受理单位提出申请。
线上申请:《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所列A、B、C、D类人才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人才安居申请。
线下申请:《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所列E类人才、骨干人才填写《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审核表》后向区公园局提交安居申请。
受理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经信局。
审核单位:区公园城市局。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科;区公园局住保中心:82479907;8251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