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个人奖励扶持资金
新津区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对落户我区企业(含新入驻和存量企业),在我区集中汇缴的年度个人经济贡献200万元(含)以上的,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个人地方经济贡献的100为参照数给予奖励(企业高管人员奖励人数最高不超过10名)。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企业在我区集中汇缴的年度个人经济贡献200万元(含)以上。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申报。
申报渠道:功能区内的企业向各自所属功能区管委会申报,功能区外的企业向五津街道申报。
咨询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区经信局投资服务科;区公园城市局办公室;区商务会展局服务业发展促进科;区文体旅局规划和产业发展科;区卫健局:82516416;82516636;82522191;60728100;82590699;8253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