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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创业团队社保扶持资金

新津区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对在高校毕业5年内的优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到我区创新创业,对创业团队给予1年社保100补贴。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我区工商部门注册或民政部门登记的创业主体(含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按时足额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创业团队社保补贴。
(2)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3)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
2.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申报。
申报渠道:功能区内的企业向各自所属功能区管委会申报,功能区外的企业向五津街道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人才服务科:824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