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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毕业生创业租赁载体扶持资金

新津区 住房安居 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支持标准:
对来新津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10年以内),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最长3年,每年最高2万元的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说明:申报端口不开,通过津英2.0申报。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
(2)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
(3)租赁经认定的办公用房满1年。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申报。
申报渠道:功能区内的企业向各自所属功能区管委会申报,功能区外的企业向五津街道申报。
联合审核单位:区委组织部、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

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经信局投资服务科;区商务会展局产业招商科;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版权)科;区文体旅局规划和产业发展科;区农业农村局产品监督管理科:82595053;82516636;60728218;86350165;82590699;82516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