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在津职业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实习见习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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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
生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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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鼓励在津企业与在津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吸纳职业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开展实习见习,经产教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按每月1500元/人标准给予实习见习企业补贴,每人补贴不超过4500元。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在津企业与在津职业院校共建实训基地;
(2)实训基地吸纳职业院校毕业年级学生开展实习见习。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申报。
申报渠道:向各所属功能区管委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