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招培就”协同人才培养扶持资金
新津区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建立产教融合引育机构库,鼓励在津企业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联合入库引育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单位一次性奖励,构建“招培就”协同人才培养体系。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引育机构入围产教融合引育机构库;
(2)在津企业招聘应届本科毕业生并与入库引育机构合作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3)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4)应届毕业生需在该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
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申报。
申报渠道:向各所属功能区管委会申报。
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
824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