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高层次人才
1.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在新津本地解缴(不低于6个月);
2.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服务期不低于3年),其中企业高管所在企业仅限上一年度纳税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或与区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企业;二是在新津创办企业,创办者个人或团队(创业团队中符合条件的人才不少于3人,团队级别按团队带头人级别确定)在企业持有股份不低于30。
(2)专业人才、一般人才
1.与新津企业签订不低于3年及劳动合同;
2.工作期间社会保险费在新津解缴(不低于6个月)。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