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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新津区 住房安居 生活发展

政策内容

支持标准:
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给予E类及以上人才一定额度的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新津。
细则解读:
购房支持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户口在新津且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2)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3)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申报渠道:
(1)由个人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类别,区公园城市局负责审核购房资格。

咨询电话

区公园城市局:82518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