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
(2)参加新津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项;
(3)营业额50万元及以上并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
(4)落地项目与获奖项目一致。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工业企业由区经信局审核;商贸服务业企业由区商务会展局审核;新闻出版、影视业企业由区委宣传部审核;文化旅游业企业由区文体旅局审核;农业企业由区农业农村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