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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详情

实习见习及留津工作补贴

新津区 就业创业

政策内容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知识型、创新型产业人才。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实训基地,企业吸纳合作高校学生实习见习的,按每月1500元/人标准,补贴时间不超过3个月,给予实习见习企业补贴,单个企业补贴人数不超过20人/年;对实习见习后留津工作的人才给予0.5万元/人一次性奖励。

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1)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建立实训基地;
(2)合作的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实习或见习协议;
(3)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申报渠道:
(1)由企业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向所在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2)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3)审核单位:区人社局。

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科:8247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