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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三减”房源费用说明

发布时间 / 2025-11-10 16:52

一、押金管理

来蓉留蓉创新创业青年人才享受“三免三减”政策,由各区(市)县自行做好押金管理。如需入住青年缴纳押金,押金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单月房租。

二、房费管理

来蓉留蓉创新创业青年人才享受三免三减政策,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执行。即: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在属地区(市)县组织下,与驿站运营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先行支付全额房费,待退房时予以返还。三免期限内,若房屋设施有损坏,则按照全额房费减去赔偿金额后返还。三减期限内,若房屋设施有损坏,则按照一半房费减去赔偿金额后返还。租赁期限内,承租人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租金和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其他费用

面向来蓉留蓉创新创业青年人才提供的驿站住房物业服务费、停车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水电气、垃圾费按照房屋所在建筑或小区或运营方标准执行,由实际居住人按比例自行分摊。运营方提供的餐饮、额外保洁等配套增值服务,可由入住青年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要求或捆绑消费。

 

注:请以所在区(市)县青年人才驿站具体操作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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