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小学 小学音乐教师一名(钢琴专业)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作能力,工作积极主动,富有责任心、爱心、进取心。
(三)健康状况:心理健康,体检合格。
(四)岗位资格要求:已取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