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黄水小学 心理健康教师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心理学相关专业。
2、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好学上进、充满活力。
3、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心理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相应心理咨询师证,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能熟练运用WPS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6.曾有涉黄、涉赌、涉毒、酒驾、醉驾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健康状况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